<單選題>憲法保障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基本權利。下列有關人民依法得提起權利救濟的方式,何者正確?
(A)不服市政府違建拆除大隊拆除自家違建,得向法院提出請願
(B)向縣政府申請低收入戶補助遭駁回,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C)不服交通裁決單位所作裁決,得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
(D)主張《公民投票法》之規定不合理,得向中央主管機關提起訴願
答案
請願是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等事項向主管機關陳述意見;訴願是對行政處分不服,向上級機關或原處分機關請求救濟;訴訟是向法院請求裁判。選項(C)正確,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1,不服交通裁決事件,得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選項(A)錯誤,對拆除行為不服應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非請願。選項(B)錯誤,申請補助遭駁回屬行政處分,應先經訴願程序,非直接訴訟。選項(D)錯誤,對法律規定不合理屬立法問題,非訴願範圍。答案為(C)。
ChatGPT DeepSe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