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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會考社會試題_35


<單選題>「紓解訟源」是近年司法改革的重點之一,其目的是希望讓民眾在提起訴訟前,能透過公正且具有與法院確定判決相同效力的途徑來解決糾紛,這種方式既可避免耗時的訴訟程序,也能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下列哪種處理方式最符合「紓解訟源」的作法?
(A)不服行政處分,向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B)偷竊財物遭逮,嫌犯希望失主別追究
(C)車禍無人受傷,雙方私下和解賠償損失
(D)遭友積欠債務,至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答案

(D)


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具有與法院判決同等效力,可避免訴訟,符合「紓解訟源」目的;訴願屬行政救濟,私下和解無強制效力,偷竊屬刑事案件。


題目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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