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查考古題 > 114分科公民考科-28 Posted in 114分科公民 指考分科社會114分科公民考科-28制度設計, 法律適用與責任 🤖 🔊 朗讀內容 正在生成語音... <多選題>有高中生進行學習探究時,看到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記載某一判決,內容表示有市政府公務員侵害甲之權利,因而該市政府須對甲的損害負起賠償責任。下列哪些是甲獲得此一賠償應具備的要件?(A)該市府之公務員有故意過失(B)甲的行為本身並無故意過失(C)該市府政策使甲權益遭受特別犧牲(D)甲因市府公務員之行為而遭受損害(E)該公務員係執行職務並行使公權力 答案 國家賠償要件:公務員故意過失、執行職務、侵害權利、造成損害。答案為A、D、E。 試題內容 試題內容 答題卷 選擇題答案 非選擇題評分原則 借題發想 加入最愛清單 加最愛 相關試題114分科公民考科-22 指考分科社會 114分科公民考科-20 指考分科社會 114分科公民考科-21 指考分科社會 114分科公民考科-18 指考分科社會 114分科公民考科-23 指考分科社會 114分科公民考科-25 指考分科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