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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測社會試卷_02


<單選題>甲與前妻育有一子一女,甲立遺囑將其名下僅有財產(房屋一棟)留給兒子。甲死後,其女認為父親重男輕女,不服遺囑內容,向法院提起訴訟。若該遺囑符合成立要件,針對此一繼承爭議,下列見解何者正確?
(A)甲為屋主,依法得預立遺囑全權決定房屋所有權歸屬
(B)前妻是其子女的母親,有權與甲之子女共同繼承遺產
(C)遺囑明顯重男輕女,法院應判決房屋由甲的兒女均分
(D)遺囑違反民法分配遺產規定,其女有權繼承部分財產

答案

我國民法保障繼承人的特留分權利,即使遺囑有效,仍不得侵害繼承人的特留分。女兒作為直系血親卑親屬,有權繼承部分財產。答案為(D) 報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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