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題>[題組:第36題至第37題]
◎ 小華與小明為兄妹,父親生前未立遺囑,但留下遺產甲、乙兩棟房屋,以及甲地,此外別無其他遺產。遺產由小華、小明兩人共同繼承,因雙方未達成分配遺產之協議,經法院判決,小華分到臨道路的甲地及甲屋,小明則分到乙屋。
雙方因積怨甚深,小華惡意在甲地搭起鐵皮圍籬(參見圖4),目的在阻擋乙屋的對外通行。小明乃告上法院要求小華拆除,後來法院判決小明勝訴。請問:
依據題文描述及現行民法規定,下列哪項分析正確?
(A)小華與小明並沒有任何其他親屬
(B)小華取得之遺產侵害小明特留分
(C)小華與小明父親的配偶仍然在世
(D)小華與小明兩人的應繼分應相同
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