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選題>31. 《原住民身分法》要求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之子女,須跟著具有原住民身分 的父親或母親的姓氏,或取原住民傳統名字,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這導致部分有 原住民血統的民眾,因為隨著非原住民的漢人父親取了漢姓,而無法取得原住民身 分。憲法法庭認定,此種情形違反憲法所保障有關原住民身分認同之人格權,亦牴 觸種族平等及性別平等。下列有關性別平等原則的判斷,哪些符合本件憲法判決的 精神?
(A)原母漢父的子女登記為原住民的比例遠低於原父漢母,呈現性別實質不平等
(B)該法規定原住民之身分須經國家認定登記才能取得,故造成性別實質不平等
(C)原住民子女不選擇從原母姓氏而選擇從漢父姓氏之行為,牴觸憲法性別平等
(D)唯有登記原住民傳統名字,才得以超越性別且有效保障原住民種族平等與身分 認同
(E)取得原住民身分須跟從具原住民身分父母的姓氏,使身分認定受主流性別文化 影響
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