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來找 > 110指考歷史考科-32 Posted in 110指考歷史 社會110指考歷史考科-32 <單選題>1777年,大陸會議通過《邦聯條款》,為美國憲政奠定初基。《邦聯條款》實施後衍生不少問 題,影響聯邦運作,遂有修訂之議。1787年,各州代表再度集會費城,以制定新的《美國憲 法》,完善聯邦政治。新憲法在1789年獲得各州批準後生效。從《邦聯條款》到《美國憲法》, 美國憲法修訂的趨向是:(A)加強中央權限,以確保聯邦政府的效率 (B)強化各州權力,以滿足地方自主的願望(C)明定總統任期,以避免總統的獨裁統治 (D)限定總統權限,以免杯葛國會通過法律 答案 答案:(A)。《邦聯條款》下中央權力薄弱,《美國憲法》加強聯邦政府權限(如征稅、軍事權),確保行政效率;非強化各州權力、明定總統任期、限定總統權限,故選(A)。 報錯 ChatGPT DeepSeek 試題內容 試題內容 選擇題答案 非選擇題參考答案 加入最愛清單 加最愛 相關試題110指考歷史考科-29 社會 110指考歷史考科-26 社會 110指考歷史考科-28 社會 110指考歷史考科-25 社會 110指考歷史考科-30 社會 110指考歷史考科-31 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