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查考古題 > 111會考社會試題_32 Posted in 會考111社會 會考社會111會考社會試題_32 🤖 🔊 朗讀內容 正在生成語音... <單選題>謝先生是王小姐的前夫,但謝先生屢次侵擾王小姐的住處,甚至還到她上班的地方騷擾,最後謝先生因違反保護令的相關規定,被判處拘役四十天。根據上述內容判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謝先生必須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起刑事責任(B)王小姐因警察局所核發的保護令而獲得保障(C)謝先生若不服判決可向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D)王小姐可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向謝先生求償 答案 (A) 謝先生被判處拘役,拘役屬刑事處罰,故其需負刑事責任;保護令由法院核發,不服判決應提刑事訴訟,《性別平等教育法》不適用此情形。 題目與答案 借題發想 加入最愛清單 加最愛 相關試題108會考社會試題_15 會考社會 108會考社會試題_29 會考社會 107會考社會試題_40 會考社會 107會考社會試題_42 會考社會 110會考社會試題_11 會考社會 106會考社會試題_12 會考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