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款智慧型手機上市引起排隊購買潮。若此手機售價為 10,000 元,甲心中最高願意支付 3,000 元託人排隊代買,經與有意代買之乙、丙商討,最後由乙收取甲代買費用 1,000 元,為甲購得此手機。請問以下有關機會成本的設算,何者正確?
(A)甲購買此智慧型手機的機會成本為13,000元
(B)乙為人排隊代買手機之機會成本為2,000元
(C)丙為人排隊代買手機之機會成本大於4,000元
(D)甲自己排隊買手機之機會成本至少高於3,000元
106學測社會
106學測社會試題-22
為刺激景氣提振經濟,政府推出低利貸款鼓勵民間消費與廠商投資,而政府本身也積極投入公共建設與都市更新。請問下列因低利貸款與政府措施而帶動之經濟活動,對國內生產毛額(GDP)影響的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家戶單位因低利而增加購買成屋的支出皆計入GDP
(B)企業因擴建廠房而添購全新設備的支出不計入GDP
(C)政府成功推動都市更新使老屋翻新有助於提振GDP
(D)政府動支預算修繕維護各級道路並無助於提高GDP
106學測社會試題-23
23-24為題組
◎ 某甲婚前生活奢華,積欠夜店逾百萬元債務多年不還,且在欠債時結婚,與妻未依法約定夫妻財產制,婚後共生一子兩女,其中長子經商有成,長女已出嫁,么女未滿 20 歲。之後某甲為了躲債離家出走,其妻則經營小吃店維生。
23.有關某甲積欠夜店逾百萬元債務清償問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夜店債主向某甲索討未果,大可基於夫妻關係轉向甲妻請求清償債務
(B)縱某甲出走,夜店債主可以某甲為被告,請求法院裁判某甲清償債務
(C)夜店債主得以俗稱「父債子還」為由,請求某甲之子女替父清償債務
(D)夜店債主向某甲索討未果,可至甲妻小吃店取走值錢財物以抵償債務
106學測社會試題-24
23-24為題組
24.某甲離家出走不久即遭車禍身亡,有關某甲婚前積欠夜店逾百萬元債務是否仍存在,以及是否該由其家人清償的問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某甲既已身亡,法律上權利義務主體不存在,積欠夜店債務隨之消滅
(B)積欠夜店債務由甲妻與長子長女負清償責任,未成年的么女不必負責
(C)長女既已出嫁,所欠夜店債務不得要求「非屬甲之家人」的長女清償
(D)甲妻及其子女都是某甲的法定繼承人,皆可依法拋棄繼承,以期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