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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分科歷史考科-35

[題組:第35-37題]閱讀以下資料,回答問題:資料甲:一位戒嚴時期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回憶錄寫道:自(1969年)3月12日轉押到博愛路警備總部保安處看守所後,我心裡已有了底;所謂「專案小組」對我的罪名似乎已經「拍版定案」。……雖然我心裡並不覺得自己有罪,可是惡法也是法,什麼《懲治叛亂條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在情治人員無處不在、隔牆有耳的環境中,一言嫁禍已屢見不鮮。……在「專案小組」偵訊時,永善(陳映真)的案件,只因他寫了具有社會主義、人道主義,反映了某一些時代青年人為窮人、為拯救被壓迫人們的文章,便戴了一頂紅帽子,被判10年徒刑。資料乙:2019年5月30日,中華民國政府公告:受難者徐維琛君等2006人(含陳永善)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暨其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35. 資料甲提到《懲治叛亂條例》和《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這兩個條例制訂的時機為何?
(A)臺灣發生二二八事件,為了弭平亂事,使政府派兵有所依據
(B)冷戰初期,政府為對抗中共顛覆、壓制臺獨主張或政治異議
(C)舊金山對日和約期間,為了制止「臺灣地位未定論」的傳布
(D)臺美斷交後,國民黨為了鞏固政權,立法打擊黨外民主運動

答案

答案:(B)。《懲治叛亂條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制定於冷戰初期(1949年後),目的是對抗中共與壓制政治異議;非二二八事件、舊金山和約、臺美斷交後,故選(B)。 報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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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測社會試卷38

第38-41題為題組
◎ 臺灣曾於民國38年5月實施戒嚴。當時由警備總部公告的《戒嚴令》第二條規定:「自同日起,除基隆、高雄、馬公三港口在本部監護之下,仍予開放,並規定省內海上交通航線(辦法另行公布)外,其餘各港,一律封鎖,嚴禁出入。」第四條也列舉處以死刑的各項「擾亂治安」行為,包括:造謠惑眾、聚眾暴動、擾亂金融、搶奪財物、鼓動學潮、破壞交通通信、妨害公眾用水及電氣煤氣事業、持有槍彈或爆裂物等。該次戒嚴歷經38年,直至民國76年始依總統令解除(圖10)。請問:若僅依照《戒嚴令》第二條規定的內容,下列哪兩地的交通航線仍有機會從事貨物運輸的往來?
(A)蘇澳-安平
(B)新竹-廈門
(C)臺中-香港
(D)花蓮-東京

答案

僅基隆、高雄、馬公三港口開放,省內海上交通限於臺灣本島各港口間。答案為(A) 報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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