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分立
113分科公民考科-09
[題組:第9題]
甲、乙兩國為兩黨制的民主國家,其政治體制一為內閣制,另一為總統制;且兩國歷次國會大選皆有一黨獲得過半數席次。在體制運作上,甲國政府經常遭批瀝權,乙國則常出現政府運作僵局。依據規定,下列何者最符合甲國或乙國的體制特徵?
(A)甲國總統得否決國會通過的法案
(B)甲國總統公布法令皆須開採副署
(C)乙國內閣閣員須由國會議員兼任
(D)乙國內閣閣員須至國會接受質詢
113分科公民考科-24
[題組:第22-24題]
某年臺灣南部數個縣市發生嚴重乾旱。為保障民生用水,中央政府採取多項限水措施,在這些縣市實施強制稻作停灌或休耕,以及停供游泳池、洗車和三溫暖等行業之用水。政府作法是否對人民權利造成傷害,引發各方討論。政府主張這些措施雖可能限制人民基本權利,卻是基於保障公共利益。但有某經濟學者於媒體上主張,應該回歸市場機制運作,提升經濟效率。另有網友認為應讓各縣市自行決定如何限水,不宜由中央強制規定;但小雨認為應該由中央決定。請問:
24. 依照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權力劃分,下列哪項論述最足以支持小雨的主張?
(A)水資源資訊蒐集和研究,是中央政府專屬職權
(B)水資源分配和調度的屬性,較適合由中央決定
(C)縣市首長係由民選,故易受民意壓力改變限水決定
(D)縣市政府之間易因執政政策不同,而難以協調整合
113分科公民考科-29
[題組:第28-31題]
某國過去助產與育後照顧皆由助產士負責,醫師只在產婦難產時才介入協助。但後來人們認為新生兒應由醫師在醫院接生,才是進步的醫療,政府因而以行政命令,規定助產士須在醫師監督下才能從事助產工作。該國推動全民健保後,傳統助產工作並未納入健保給付,使助產士與相關教育幾近消失。該國近年來因婦產科人力吃緊,有倡議團體主張由國會立法,讓助產士獨立作業,或規定醫院聘用助產士,協助生產及照顧產婦,以減輕醫師負擔,同時更能滿足產婦需求。這些倡議讓大學重新推動助產教育,政府也試辦「助產士重返醫院」計畫,助產士的專業性再次受到肯定,且因成效良好,主管機關準備將此計畫法制化,交由國會儘速制定成法律。但該國甲學者提醒,立法過程仍應符合民主國和法治國的正當程序。為解釋助產士的事業技術何以一度受輕視,該國乙學者指出:除了國家政策影響外,另一個重要原因是該職業向來自女性擔任,而以女性為主的職業專業性也經常被社會低估,人們對護理師的觀點即是一個明顯例子。請問:
29. 關於該國國會未來可能的作為,下列何者最符合甲學者的提醒?
(A)避免利益團體妨礙立法,程序應該秘密並防止外界干預
(B)為使法律內容更完善,立法程序應充分考慮反對者意見
(C)試辦計畫已證明結果良好,首要考量應為儘速完成立法
(D)為落實助產制度,立法程序應該主要考慮助產士之權利
112分科公民考科-13
[題組:第13題至第14題]
◎ 某國原住民族部落附近有一重大開發案引發地方議論,該部落成員在報紙投書指出:為落實憲法對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政府單位到部落的公有土地從事開發前,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的同意或參與。該國某國會議員注意到這則報紙投書,乃針對此開發案的爭議,向主管機關首長提出質詢。請問:
依據題文訊息推論,該國政府體制最可能具有下列哪項特徵?
(A)立法部門對於行政部門得提出不信任投票
(B)立法部門得對各部會首長行使人事同意權
(C)國家元首對於立法部門通過的法案擁有否決權
(D)國家元首得對立法部門提出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112分科公民考科-16
[題組:第15題至第16題]
在下列何種情況下,憲法法庭得依法受理本案?
(A)甲於行政訴願遭駁回後隨即聲請憲法法庭判決
(B)乙以個人的名義聲請憲法法庭對該案進行審查
(C)負責審理甲案件的法院聲請憲法法庭進行判決
(D)監察院主動向憲法法庭聲請審查法規是否違憲
111分科公民考科-07
某民主國家的國會議員選舉,可由各地最高層級的地方政府決定當地國會議員選舉規則。有的地方政府採取得票最多者當選;有的要求得票數必須過半,若無人過半就由得票較多的兩人進入第二輪投票對決。依據前述資訊判斷該國的中央與地方政府權限劃分,下列推論何者最可能?
(A)地方政府屬性是執行中央政府命令的行政機關
(B)地方有行政和立法自治權但司法權隸屬於中央
(C)憲法授權中央必要時得變更地方行政區域劃分
(D)憲法未明文列舉屬於中央政府的職權則歸地方
111分科公民考科-30
30. 某憲法學者分析我國目前憲政運作的缺失後,主張透過修憲,使中央政府體制更具有內閣制精神。下列哪些是該學者可能會提出的改革方案?
(A)總統發布所有命令皆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B)行政院院長必須由立法院多數陣營領袖擔任
(C)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的議決通過門檻提高
(D)立法院可對總統提出不信任投票以促其下台
(E)立法委員可以同時兼任行政院各部會的首長
111分科公民考科-33
[題組:第33-34題]某立委針對檢察官偵查中的公務員貪瀆案件,質詢檢察機關最高首長,要求檢察機關在一個月內起訴,否則首長應下台,並要求檢察機關配合立法院調查,提供該案件相關證據。某學者得知此事後投書報紙,文章標題:「立委揭弊仍應注意刑事訴訟基本原則」。內文指出:「檢察官若於起訴前提供相關證據給立委,可能讓案情洩漏,再加上媒體推波助瀾,恐怕法院未審結,輿論便已認定嫌疑人有罪,因而影響其受公平審判的權利,若最後發現不構成犯罪,當事人的隱私、名譽也已遭受無法 回復的損害。」請問:33. 從憲法基本原則來看,關於立委要求限期起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揭弊屬立委職權,檢察機關應配合立院調查程序,但得自訂偵查期限
(B)立委有權監督行政機關,但基於權力分立不應要求檢察機關限期起訴
(C)基於民意政治原則,檢察機關首長如未配合立院調查程序應下台負責
(D)立法院為保障人權監督公權力,得經院會決議要求檢察機關限期起訴
110指考公民考科-07
關於性騷擾防治的立法行動,很多先從工作場所的檢討防治開始,接著才進一步將範圍擴大到其他非工作場所。學者指出這與立法推動者首先意識到發生性騷擾的根本問題不在性別,而是不平等的問題。下列敘述何者最能支持此學者的觀點?
(A)職場中的男性常占有人數優勢,女性易成為被騷擾的受害者
(B)職場中普遍存在權力從屬關係,容易發生上對下的騷擾事件
(C)職場要求團隊合作,壓力迫使人們容易忽視困擾的騷擾言行
(D)職場平等屬人民就業保障基本權利,國家推動立法比較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