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社會
107學測社會試題-57
114學測社會試題_30
【題組29-30】朱一貴事件後,隔年(1722)某官員於《論國粵民人》的文告中提及:「以後不許再分黨羽,再尋仇釁,各釋前怨,共救新好。」1764 年《重修鳳山縣志》收錄這份文告時,不僅將篇名改為《國粵相似論》,內容也改成:「以後不許再分黨羽,再尋仇釁。清、泉、海豐(廣東惠州府)、三陽(廣東潮州府)之人經過客莊,客民經過洋、泉村落,宜各息前怨,共救新好。」請問:《重修鳳山縣志》內容提及的「客民」,並未包括海豐、三陽,且將這兩個族群與洋、泉並列,由此判斷當時人最可能是以何種方式來區別族群?
(A)省籍區別
(B)來臺先後
(C)血緣宗族
(D)語言習俗
